2025年7月1日下午3时,烈日当空专业的股票配资门户网,小李站在107省道中间,指着脚边脸盆大小的深色路面说:“这上面是(流过)我父亲的血。”
5月11日中午11时30分前后,蓝田县普化镇罗圈村村民李某(小李父亲)驾驶电动车,在经过107省道罗圈村以西一处路段时,被一辆红色小轿车撞倒,紧急送医抢救无效离世。6天后,死者家属先后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、两份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及车检鉴定书、一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,以及一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。通过比对,他们惊讶地发现,事故地点在描述上竟有三种不同说法。
事发:五旬男子遭遇车祸
今年51岁的李某,持有“B2”照,平时除了在村附近干些零活,还接一些短途的运输生意。
“5月11日中午,我接到家里电话,说父亲出车祸了……”22岁的小李说,等他匆忙赶回家时,父亲已不幸离世。
据死者李某的哥哥称,他11日中午接到乡亲电话后,12时左右到达出事现场。当时弟弟躺在马路中间,头部鲜血直流。
罗圈村一组村民李师傅回忆,当日11时44分他接到村支书来电,说省道上把人撞了,赶过去后在62公里地面标志以西的两个人行横道偏西路中间,看到被撞的李某及肇事车辆。
“我可以确定死者当时就在这个位置。”李师傅指着路面上的深色印迹说,当时肇事的红色小轿车斜着压在路中间的黄线上,李某则躺在车的右前侧。
由于在107省道罗圈村段有个62公里的地面白色标识,故后来小李等亲属从该位置步量了到死者所躺位置约为132米专业的股票配资门户网,死者电动车则被撞至快到路中心隔离墩150多米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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